提高警惕!外地一名女子在平昌使用假钞被抓…
近日,平昌县公安局白衣警区破获一起持有假币案,查处违法行为人方某梅(女,45岁,贵州省瓮安县人)。经查,2019年11月23日,方某梅使用1300元假币在岳家镇的药店和摊点上购买物品。目前,平昌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方锡梅处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另据消息,近日,平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抓获历年逃犯姜某容(女,53岁,邱家镇人)。经查,2014年至2018年姜某荣以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借口,向沈某、王某某、李某等50余人借款600余万元后不知去向。现犯罪嫌疑人姜某容已被平昌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300元,肯定还是有上家 还是二维码收钱安逸!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