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平昌交警大队,因小区不留消防通道,占领安置房通道为消防通道,合理吗?
信义大道园中园安置房在2008年前就已经交付使用,金太阳光才修建几年?后建者不留消防通道 ,现在将安置房通道列为消防通道,且是断头路的消防半成品道。交警上班派专人在小区内开罚单,是否合理?是否浪费政府资源?是否已解决住户停车问题?停哪里?平昌县的各位官老爷,能不能给老百姓做点实事? 立帝太岁 发表于 2019-11-24 16:03
存在即是合理,翻不了天。
那是 峰彬 发表于 2019-11-25 11:15
就是。我们家09年就住了,到现在车没地方停,还老被贴罚单。
居委会的呢 峰彬 发表于 2019-11-25 11:15
就是。我们家09年就住了,到现在车没地方停,还老被贴罚单。
都停交警队去 就是。我们家09年就住了,到现在车没地方停,还老被贴罚单。 住户无停车地方,停三分钟就有交警罚单。 支持楼主!安置房那么多住户的车往哪放?坐等回复! 存在即是合理,翻不了天。 加油,努力,离开这个地方 大愚 发表于 2019-11-24 16:04
住户无停车地方,停三分钟就有交警罚单。
最好上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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