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窝浅笑 发表于 2019-11-20 17:00:07

巴中市中级法院拟将对14人减刑 ! 现公开征求意见

19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公示一批减刑罪犯名单,共有14人公示内容包括了罪犯姓名、罪名、原判刑期及变动、刑期起止、历次减刑情况、本次减刑提请建议等详细信息



在公示的减刑、假释案件中,包括犯有聚众斗殴、抢劫、盗窃、交通肇事、强奸、故意伤害、受贿滥用职权等多种罪名的在押犯,刑期从一年十个月到11年不等。其中,多名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有过多次表扬、记功等奖励。如犯抢劫罪的唐登斌曾被减刑3次,减去刑期26个月。




昨日,巴中中院发布公示,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法院反映,当然,反映情况必须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法院设立专线电话和举报电话0827-5817506;
信件可寄往: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收,邮政编码:636000。


详细名单↓↓↓

新观察 发表于 2019-11-20 22:03:35

为什么聚众斗殴,强奸,抢劫这些重刑犯可减刑???放虎归山吗?不管立功还是表现好都要牢底坐穿!不应减刑!

叶儿巴巴 发表于 2019-11-21 06:42:07

强奸和抢劫的不应该减刑,你减了刑让受害人情何以堪。这种人出来也是社会的毒瘤。

你的身姿 发表于 2019-11-21 11:25:59

他妈的,强奸罪,抢劫罪,居然还能减刑。说吧,收了多少黑钱。还是要少受点,一不小心,有命有权手,小心没命花,

奔跑的蚂蚁 发表于 2019-11-22 08:48:39

抢劫,强奸一律不准减刑,

@………… 发表于 2019-11-21 07:11:44

只要是真心的知错能改,就可以给做错事的人一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俗话说得好“浪子回头金不换”嘛!为法院的依法减刑举措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m.pcljl.com/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你的身姿 发表于 2019-11-21 11:23:40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个别领导,你们还是要少收点钱,不要被猪油蒙了心。

60km 发表于 2019-11-24 23:13:03

强奸 毒品 抢劫 不可

中国移不动 发表于 2019-11-29 15:11:25

★潙沵洏變★ 发表于 2019-11-29 16:25:24

这些都是收了别人的黑心钱的,简直就是龌龊,减个锤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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