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皮虾44 发表于 2019-9-9 13:18:38

平昌实验小学下午增加一节课,学校要求收费400元【平昌县教科体局已回复】

平昌县实验小学6年级13个班,因现在开始每天下午增加一节课时,学校要求学生没人每期400元学费,合理吗?有在教育局备案吗?请问是哪条发令规定的?是否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蓝色欣辰 发表于 2019-9-10 16:10:04

平昌华严小学也开始下午课后,加了一节课。每人每期400,个人感觉孩子太辛苦了,学校的加的上完后。还要去补课老师哪里,到晚上20:00-21:00才回到家里。每天太忙了。一个小学生就这样忙,上初中还不得了。不支持课后服务。

蓝色欣辰 发表于 2019-9-10 16:12:18

平昌县教科体局 发表于 2019-09-09 14:41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平昌实验小学下午增加一节课,学校要求每人每期收费400元”一帖的回复“皮皮虾44”网友:    您好!    您发帖反映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发〔2019〕1号)要求,为帮助部分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等问题,全县中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普惠、服务公开和安全实效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课后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县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际,中小学生每生每期课后服务成本费不得超过400元。    目前,全县中小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已经开始课后服务宣传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尊重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开展课后服务。若还有疑问,请到县教科体局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6222916 。     感谢您对平昌教育的关心和关注,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9日

为什么四川平昌有这种规定,达州都不用课后服务。平昌的教育局自己规定的吗?四川省教育局知道这个事吗?

人生如梦123 发表于 2019-9-10 12:16:35

自愿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上的新课程?老师重点在课后那节,正常上课估计就是打酱油!

广告 发表于 2019-9-10 22:14:27

要相信学校,相信老师,更要相信没有免费的午餐,收点钱也是应该的,只要孩子能多学点东西就好,娃娃成绩撇了就指望他少点时间惹是生非也好啊。

XCH1258 发表于 2019-9-10 10:57:20

焦人,今天教师节把这个放在网上,老师的职业是传道授业解惑。

青橘か 发表于 2019-9-10 10:52:01

这个是自愿的,结果到学校里面就变成了强制的了,每人每期400块钱

人间一趟的艰辛 发表于 2019-9-10 13:16:21

这和乱收费有区别吗?

大美平昌我的家 发表于 2019-9-17 00:19:38

思源学校从办学到现在都三,四年了,一直上早晚自习,都是本着自愿,免费作为办学宗旨。今年好了,有平昌县教育局的变相文件,思源学校每生光明正大征收400元钱,(今年跟往年上课完全一致)。

管我是谁 发表于 2019-9-10 21:37:09

个人认为这样也不好,把学生搞得太辛苦了,六点放学回家差不多六点半,吃完饭洗漱这些事情忙完已经是七半过后了,回来还要写作业,家长在家里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给孩子复读功课,了解孩子当天的学习状态。不参加又觉得不支持老师工作也不好,课后服务收钱是小事,感觉作用只有两个:1、影响孩子睡眠时间,2、家长在家没有充分的时间辅导孩子功课。

平昌县教科体局 发表于 2019-9-9 14:41:48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平昌实验小学下午增加一节课,学校要求每人每期收费400元”一帖的回复“皮皮虾44”网友:    您好!    您发帖反映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发〔2019〕1号)要求,为帮助部分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等问题,全县中小学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公益普惠、服务公开和安全实效原则,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课后服务主要通过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及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我县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际,中小学生每生每期课后服务成本费不得超过400元。    目前,全县中小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已经开始课后服务宣传和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在尊重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开展课后服务。若还有疑问,请到县教科体局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6222916 。   感谢您对平昌教育的关心和关注,祝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9日

广告 发表于 2019-9-10 22:11:46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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