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巴中67岁老人持火药枪上山打猎,不料枪意外走火打伤同伴!
9月4日,通江县警方破获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清。(图文无关)
刘某清现年67岁,通江县板桥乡人。9月2日上午8点左右,同村的村民曾某平邀请刘某清前往板桥口镇的山上打猎。随后,刘某清回家并从家中带了一把火药枪。
刘某清会同板桥口居民付某昌、阮某军等人在沙坪里村肖家山上打猎,直至下午3点,几人还是一无所获。经过一番商议之后,无功而返的他们决定返回。
但不料,就在此时突发意外。当他们行至一下坡路段时,刘某清的火药枪不知什么原因走火。走在前面的付某昌始料未及,被走火的火药枪击中打伤。事发之后,惊慌失措的其他人迅速将受伤的付某昌送往医院救治。
据悉,刘某清已经被通江县公安局控制,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众所周知,火药枪由于其危险性受到了严厉的管控。但是目前,仍旧有一些枪支散落各地。也有所谓的枪支爱好者私自改造、购买枪支。但殊不知,这样做其实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根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的,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的(如火药枪),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如气枪),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持有、私藏” 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或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说火药枪看起来老旧,但是威力仍旧非常大,一旦使用不当或者发生意外,依旧能够造成人员伤亡!如你家中私藏有管控枪支,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上交警方。
前20几年我老家也有几个老头,路过一个洋芋地看到地上有个洋芋,弯腰去捡,结果枪走火,把同伙打死啦了,老头快死的时候,一直说,你没积德……说着说着就没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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