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男子为逃避交警处罚“顺”头盔,换来行政拘留5日!
摩托车上头盔不翼而飞......此类涉案金额不大的“小案子”,却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民生案件再小,都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巴州区公安分局全体民辅警牢牢树立“既要破大案,又要管小案”理念,紧紧抓住“破小案”这一点,扎扎实实地把破小案工作做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换取辖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案件回顾 2019年8月7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宕梁派出所接到市民文先生报警称:自己放置在摩托车油箱上的头盔被偷了。
虽然头盔不贵,但也让文先生够糟心的。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着手开展调查,迅速锁定有过多次盗窃前科的违法行为人杨某(男,39岁,平昌县人)。8月9日,民警成功将违法行为人杨某抓获。经查:8月7日,杨某骑摩托车从平昌到巴中办事,下午返回平昌途经后河桥时,突然意识自己未佩戴头盔,担心在黄家沟处出城时被交警发现,会对其进行罚款。正在犯难的杨某“灵机一动”,想到财富广场停放的摩托车较多,顺手“拿”一个头盔戴上不就可以避免交警处罚了吗?想到这里,杨某便骑摩托车到财富广场附近,迅速锁定下手“目标”,将他人放在摩托车上的头盔“顺走”,骑车“顺利返回”平昌。
目前,违法行为人杨某已被巴州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顺走一头盔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稍过重,有点小案重罚的感觉。盗取他人财物固然不对,但他主观意识不是为了钱财而盗取,是为了应付检查罚款而盗取财物,且不是惯犯,应以批评教育罚款处理为好。
@………… 发表于 2019-08-27 17:37
顺走一头盔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稍过重,有点小案重罚的感觉。盗取他人财物固然不对,但他主观意识不是为了钱财而盗取,是为了应付检查罚款而盗取财物,且不是惯犯,应以批评教育罚款处理为好。
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安全问题,有时一个头盔可能救人一命, 处理得很,坚决对这种贫小便宜的人严处,你们没亲身经历过,别人拿走你头盔,而你骑车又被查处的感觉? 脑回路之清奇 奇葩 臊皮哟 素质低 丢人 @………… 发表于 2019-08-27 17:37
顺走一头盔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稍过重,有点小案重罚的感觉。盗取他人财物固然不对,但他主观意识不是为了钱财而盗取,是为了应付检查罚款而盗取财物,且不是惯犯,应以批评教育罚款处理为好。
五天也算合理,让他涨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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