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川江”: 你好!你在平昌零距离发贴反映“ 平昌金宝宜和居拆迁安置房的物业管理费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就有关事宜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费该不该缴的问题。宜和居小区于2016年10月向辖区拆迁安置对象交房,由聚鑫物业公司履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职责。物业收费与是否属于安置小区无直接关系,物业服务是小区管理的基础,属于有偿服务范畴,业主在享受物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义务,理应缴纳。 二、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问题。目前,金宝新区安置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是经物业服务标准核算后,按照发改局建议执行价执行。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平昌县金宝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你多会回复!物业收费是否安置房无直接关系。你的回复太有氺平了。还代表管委会! 都不交物业费你试看看,一个月后脚都不知道踩那里,一个小区这么多人没人管理问题很严重 物业费我们是应该缴,但是也得看物业公司有啥子作为?好好的一个地下停车库行人可以随便进出,玩耍,逗留。每到夏天停车库便成了水塘,当你停好车后都不晓该如何走到电梯口。对于业主反映的情况可说是得过且过,一年半载都得不到解决。种种问题难道物业公司收费时就可以收得心安理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试问这个费该如何去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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