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处罚!平昌这两起案件上榜全市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3.15”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通报会,通过对近年来该局查办的案件进行梳理,筛选出全市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包括虚假宣传、销售假药、超范围经营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其中平昌县<沈强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和<兰永洲未经同意向他人群发电子信息广告案>也赫然在列,现已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罚!沈强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18年2月,平昌县鹿鸣镇消费者张某在邱家镇万兴村沈强的涂料厂花费5950元购买11吨腻子粉,但商家通过缺斤少两实际只给于9吨腻子粉。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025元,并处罚款4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退还多收消费者张某货款1025元。
兰永洲未经同意向他人群发电子信息广告案 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兰永洲自2018年3月5日起,未经用户同意,自行编辑促销短信广告后以群发的方式、0.07元/条的价格通过在网上购买的易信通达网关商务短信平台,向移动用户发送内容为“【红领私人定制】高端服装私人定制‘中国驰名商标’红领品牌服饰、上海泰鸿祥真丝旗袍,采用杰尼亚、维达来、玛佐尼等国际高端面料,运用全麻衬等精致手工工艺,专业团队量身定制,免费预约着装顾问上门服务,让您在家就能享受到专属您的个性定制服务……”的电子信息。当事人发送短信息前既没有征求用户同意,在短信息中也没有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截止检查时,共发送促销短信息3850条,支付群发短信费用269.5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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