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 发表于 2019-1-23 22:46:46

关于调增中人养老待遇的意见四川省


      关于调增中人养老待遇的意见

四川省人社厅:
      我们是简阳市法院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工作人员,近期传来四川省给2014年10月以后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上调退休金的文件,其文件反映:每月调增退休金的幅度几乎以一千元一个档次的梯度增高,令人震惊。调整后,早退四年的退休人员与中人退休金相比,每月差距2000元至4000元左右,与企业退休人员相比差距更大,一般差距三、四倍以上。而且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中人之间,也矛盾重重,早退与晚退一年之间,相差1000元左右,早退四年与晚退四年,相差4000元左右,这公平吗?这合理吗?这符合党和国家兼顾公平、缩小差距的原则和精神吗?为啥不同时间退休的养老金待遇会出现如此荒唐现象?难道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年代是刺刀见红、出生入死的年代?这些年代退休人员是群英荟萃、功绩显赫者?
         我们认为:省人社厅那个中人的上调文件,在制造社会振荡!在影响安定团结!在形成人群分裂!是严重脱离实际、背离中央精神的文件!它严重违背了国务院发(2015)2号文件精神,违反养老改革的目的和初衷,违背了公平、合理、精准平衡、稳步推进的基本精神,为此特提出我们的以下意见:
      一、严重分配不公,老人与中人养老退休待遇差距巨大。
      以一个正科级人员为例: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一般每月在4000元左右,而2018年退休的每月达8000元以上,比2014年以前退休的地厅级领导干部的养老金还高出不少,这合适吗?退休日期晚两三年每月竞要多领数千元甚至成倍的养老金,这是党和国家的养老政策吗?这是国家的精准平衡吗?是养老改革的初衷和基本精神吗?
      老人、中人实际上相当一部份都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生的,充其量相差五六岁、七八岁,大家都是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参与者、实践者、贡献者,凭什么养老金相差数千元乃至成倍?为什么厚此薄彼?谁给您们的权力?您们人社厅是为少数人谋私利的人社厅还是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人社厅?您们的良心何在?政策理论水平、思想素质何在?您们还是人民的公仆吗?早退晚退几年,差距如此之大,改革开放的红利凭什么与我们无缘?是谁让您们剝夺我们应享有的权利?
         二、中人之间差距巨大,形成鸿沟。
      同样以2014年10月1日的正科级退休人员为例,每月养老金为4000余元。
      2014年10月1日——2015月年12月退休的每月调增700余元;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退休的每月调增1800余元;
       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退休的每月调增2800余元;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退休的
每月调增3800余元。
       月分别增幅为14.6%、20.83%、41.56%、79.5%。每月养老金总额分别为5480元、6580元、7580元、8580元。这里明显差距不仅早晚一年相差1000元以上,岁末一天与岁初一天仅一天时间,每月调增的养老金也相差1000元以上,这合理吗?早退四年与晚退四年相差成倍的养老金,这又合理吗?这里的社会公平正义体现何处?难道同样的职级、同样的工作,就因退休时间不同,养老待遇就该差如此之大?难道早退一年的人是虫,晚退一年的人是龙?早退一年在岗流的汗是水,晚退一年在岗流的汗是银?这是何等逻辑?能不令人寒心吗?
         这种人为的不合理矛盾,人为划分的鸿沟挑起中人之间的矛盾,您们究竟要干什么?这种老人难以接受!中人反响:强烈!社会群情激愤的现状,是您们的初衷吗?是您们的愿望吗?
      我们这一代人,都是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同时代人,是毛泽东时代的成长者,改革开放的贡献者。同一时代的退休人员,您们凭什么划为三六九等,厚此薄彼,您们究竟要干什么?为什么不一视同仁?为什么人为制造矛盾、制造人群分裂?
      您们制定的中人养老待遇文件凭什么与国务院(2015)2号文件背道而弛!这种老人被忽视,中人分几等,养老金差距数千甚至成倍的现状,符合中央养老改革的精神吗?您们造成人们心理严重失衡,民怨沸腾,您们心安理得吗?
         生存公平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魅力所在。它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调动一切力量、团结全体人民,复兴中华,人人过上幸福美滿生活的保障。您们的行为危害了生存公平、破坏了公平正义、造成了社会振荡、影响了安定团结。这种老人寒心,中人伤心,在职乱心,党和人民不放心的作法我们无法容忍!您们也有老人,否定老人就是否定您们自已,否定历史!否定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您们总不至于把老人扔向太平洋去喂鲨鱼吧!
      三、调增中人退休养老待遇的文件是错误理解中央文件精神,是政策的缺失。
      国务院(2015)2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指出:改革的初衷是公平、合理、缩小差距,改革前与改革后(俗称老人、中人、新人)的待遇水平要衔接和精准平衡。按照这个规定,调增的基数,是老人与中人相比超出的部分,就高不就低,您们却将每月整个养老金为基数,您们的智商低到何种程度,称职吗?
      我们认为:省人社厅这个调增中人养老待遇的文件,是不得人心的!是为您们在岗的少数人谋私利的文件!是以权谋私!是乱作为!是滥用职权!
      事实上,这几年尽管每年都以5%的比率增加老人养老金,但这是通盘考虑,就整个社会而言,扣除政策倾斜的因素,真正老人每月增加低于5%,月净增数仅100余元,何况还有物价增长因素,这些情况人社部门是心知肚明的。而这次中人调增,每月起点700余元,多则数千元,乃至净增金额几乎与老人每月养老金相等,有的甚至比老人每月的养老金还高。谁优谁劣,一目了然!况且,这种火箭式增长!与社会经济增长水平极不适应!拿全社会养老金锦上添花给少数退休人员,这是谁给您们的权力?
         四、不宣传、不公开的用心何在?
         任何权力都应透明、公开,公之于众,放在阳光下监督,如法官公开审案一样。此次中人养老待遇调增,为何不敢公开、不敢宣传?是见不得天吗?是心中有鬼吗?我们认为,这正是您们作了亏心事的体现。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
         一是省人社厅应参照中人办法,公平合理地解决2014年10月1日以前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
          二是提高每年退休金普调比例,缩小退休人员之间差距;
          三是停止执行中人退休待遇调增文件,严格按国务院发(2015)2号文件规定,按老人与中人相比,超出的部分作为基数调增中人养老待遇,体现精准平衡。
            
                   简阳市法院2014年前
                        退休的部分人员
                        2019年1月23日

















军旅十八年 发表于 2019-1-23 23:13:29

用法制的思维看问题,用法制的精神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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