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 发表于 2018-12-4 22:08:40

我也是这个村的,他们家的情况我知道一些,当年他们家发生了些变故,后基于各种原因举家迁移到县城,于是就变卖了房屋,同时把承包田地和山林以及自留地自留山全部经营权,管理权转让给对方。大家应该明白的是,根据之前和修正后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之第二章共八条》的相关法规,承包人以及承包集体都无权买卖土地,只有经营、管理、和流转权,原承包个人或单位主体责任不变,如有变动或自动放弃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方生效。也就是说他们之前达成的任何土地买卖协议都是无效和违法的,对方现有的土地证和林权证都是非法获取的,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同时根据现行法律,之前三十年承包期到期后自动再延长三十年不变,也就是说他们的诉求是合法的,除非当年他们迁入了城市户口并一直享受城市户口居民各种福利和社会待遇的,那么当地村委、乡政府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并上报县以上政府批准并收回土地使用和管理权,同时自动解除承包合同。告诫大家;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需依法办事!

任朝霞 发表于 2018-12-8 19:06:29

青天白日勋章 发表于 2018-12-03 04:53
户口都迁走了,还回来争。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当你的狗屁

任朝霞 发表于 2018-12-8 19:07:26

青天白日勋章 发表于 2018-12-03 04:53
户口都迁走了,还回来争。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放你的狗屁

雨天不打伞 发表于 2018-12-9 05:01:48

法律来处理

青天白日勋章 发表于 2018-12-10 22:57:12

任朝霞 发表于 2018-11-30 12:28
国家的土地,个人只有管理使用权,没权买卖,不懂法就不要乱发言。要是你的土地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别人更名了,你又会怎么样呢?人只有身临其境才晓得别人的苦衷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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