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仲清
发表于 2018-7-15 20:08:43
真的是丢八辈子的人,不叫丢人,因为不像个人,就叫丢八辈子的畜牲吧,也不对,畜牲都不如……
樱花树下的约定
发表于 2018-7-15 20:50:47
人才人才啊
bstzxr999
发表于 2018-7-16 00:08:28
已经超出我智商所能想象的范畴,无敌!
阿西扒德
发表于 2018-7-16 00:33:22
琴与指 发表于 2018-07-15 11:17
你的说法完全正确!但是请你注意:这是重点,楼主发贴的截图是下午15:11,而贴子是上午发的!请问:有问题吗?
你争赢又如何?这个社会不就是这样?发生在我身上的奇葩的吃酒的事情多了去了……还不够讽刺?
人生难得几回醉
发表于 2018-7-16 07:11:36
那种人我还他个锤子,叫他把我的一起还了,一刀两断
脱缰的野马
发表于 2018-7-16 07:34:01
这种人就应该人肉出来,丢我大平昌的脸,真他妈的恶心。
自游自在
发表于 2018-7-16 10:10:22
楼主,如果属实,你应该把他的名字说出来,你有胆子发帖,就有胆子说出真实姓名,万一你喝了酒乱说的啦
娟妹儿
发表于 2018-7-16 13:15:56
城南旧事 发表于 2018-07-15 13:52
7.12号我也在森林公园吃酒,有两起,一起房子酒一起结婚
肯定是办房子酒的
娟妹儿
发表于 2018-7-16 13:17:49
好希望办酒那个人看到 出来吼两声 让大家都认识认识
嘴欠就得挨巴掌
发表于 2018-7-16 13:20:37
琴与指 发表于 2018-7-15 06:32
时间有问题就是编造。我只想问楼主是什么目的?是为了讽刺现实风气还是为了博眼球刷存在感???
你是森森姜林的编辑吧?